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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敦促沃尔玛依法签订好集体合同
日期:2008年7月7日18时 作者: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既是贯彻《劳动合同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凝聚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因此,要遵循´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对集体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共识,体现沃尔玛的法制精神和社会责任。”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德明6月24日会见沃尔玛(美国)总部副总裁沈泰瑞一行时说的。

  据悉,徐德明与沈泰瑞一行此次主要就进一步推进沃尔玛(中国)工会工作,特别是做好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会谈。

  “沃尔玛的实践表明,建立工会组织,贯彻《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沈泰瑞这番表示得到了徐德明的赞赏。双方一致认为,自沃尔玛建立工会组织以来,工会组织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发展、服务职工的作用,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在就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的一些具体事宜进行会商时,双方进一步达成共识:“推进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就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签订集体合同,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为企业凝聚发展力量,实现机制共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沈泰瑞表示,沃尔玛要与工会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尽快按程序签订好集体合同,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提供制度保证。

  徐德明还向客人介绍了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所做的工作,并就沃尔玛给予灾区的慰问和援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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