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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劳务人员协议(范本)
日期:2007年3月15日15时 作者: 来源: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派遣劳务人员协议

  协议双方:

  甲方: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AIACompanyLtd.ShanghaiBranch(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昂旭商务发展有限公司FORESTREETLtd.(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及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按(参)照国家《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派遣人员。

  二、 协议期限:自2007年3月12日起至2007年9月11日止。

  三、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进行管理,并根据政府劳动保护条

  例负责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场所及提供必要的条件。但甲方与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不够成任何雇主雇员(劳动合同)关系。

  四、乙方劳务人员的税前劳务费为3000元/月,甲方需为乙方劳务人员缴纳每月劳动力综合保险(所有的劳动力综合保险费用由乙方开收据给甲方;甲方需为乙方劳务人员所缴纳劳动力综合保险的费用额将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变动而变动)。乙方的服务费按劳务人员的实际月收入的15%来计算(乙方需开具发票)。由甲方在每月15日前将乙方劳务人员税前劳务费及外劳动力综合保险费用划入乙方指定帐户。

  五、劳务人员的招、录、退手续由乙方负责完成。

  六、劳务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按8小时计算,周一至

  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超时工作以1.5倍(150%)计算,周六和周日按双倍(200%)计算,法定假日则以3倍(300%)计算收费,除事先另有协议外,超时工作均按上列的收费标准结算。

  七、劳务人员需填写乙方或甲方出勤记录,该记录应得到甲方认可,并由该劳务人员所在部门主管签字为准。

  八、如果甲方对乙方所选派的劳务人员因任何理由感到不满意,应在该劳务人员开始工作后一周内通知乙方。

  九、双方约定条款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规的相关条款规定,对劳务人员中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并出现应解除及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时,可向乙方提出解除或终止该雇员的劳务关系。

  (2)甲方有权按国家规定确定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休假日、各类假期及加班加点。

  (3)乙方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处理,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工伤保险的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4)甲方要解除与乙方派遣人员的,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派遣人员如需解除及终止劳务关系的,也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告知。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政府法律法规有权对甲方违约侵害劳务人员的权益的行为提出赔偿。

  (2)积极协助甲方教育劳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3)派遣人员的有关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4)乙方派遣人员因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甲方经济、名誉损害的,由乙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甲、乙任何一方因故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未尽事

  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代表:代表:

  (签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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